
2026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已正式施行。其中,涉及未成年人的相关条款有了重要调整与完善。为做好新法的普及与引导工作,近期,电白区人民检察院与区教育局联合向全区家长发出了《关于新修订〈治安管理处罚法〉涉未成年人条款普法教育的一封信》,旨在帮助广大家庭及时了解法律法规变化,共同守护孩子健康成长。
为进一步帮助大家清晰、直观地把握新法要点,今天我们结合信件内容再次“划重点”,梳理涉未成年人核心条款变化。请各位家长、同学认真阅读,共同筑牢行为底线,远离违法风险!
涉未成年人条款“划重点”

行政拘留执行规定有重大调整:新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年内二次以上违反治安管理的,或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违反治安管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可依法执行行政拘留。这改变了以往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一律不执行拘留,以及对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初次违反治安管理不执行拘留的规定。

学生欺凌“零容忍”:新法首次将学生欺凌行为明确纳入治安管理处罚范畴。无论是线下殴打、侮辱、恐吓,还是网络造谣、传播隐私等线上欺凌,只要构成违法,公安机关即可依法处罚。同时,新法对学校提出明确要求,若学校明知发生严重欺凌而未按规定报告或处置,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为受欺凌学生提供更强法律保障。

严惩“有偿陪侍”与“虐待未成年人”:新法明确将组织、胁迫未成年人在酒吧、KTV等在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经营场所从事陪酒、陪唱等有偿陪侍的行为纳入处罚范围,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此外,对虐待被监护、看护的未成年人等行为,公安机关可主动介入调查,无需以“被虐待人要求处理”为前提。

完善涉未成年人办案程序:询问未成年人时,如监护人无法到场,公安机关应通知其成年亲属、学校代表等合适成年人到场。新法还赋予被决定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申请不公开听证的权利,体现程序的公正与透明。

强制矫治教育,避免一放了之:对因年龄原因不予处罚或不执行拘留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必须依据《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采取训诫、心理辅导、行为矫治、社区服务等措施,确保“不处罚≠不管教”。若孩子被采取矫治措施,家长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学校开展相关工作,不得推诿或阻碍。
筑牢未成年人保护的家庭防线

强化法治教育与行为引导:请各位家长与孩子共同学习新法条款,明确违法后果。注重日常规则教育,培养孩子对法律的敬畏之心。

关注孩子社交与网络环境:密切留意孩子课余活动轨迹,引导其远离酒吧、网吧、KTV等不适宜未成年人进入的场所;加强对孩子网络使用的监管,及时清理不良信息,防范网络诈骗、传播违法内容等风险。

及时报告与干预:若发现孩子遭受或参与欺凌、有偿陪侍等违法行为,请立即向学校或司法机关报告,如可拨打12309检察服务热线或110报警求助。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应主动与学校、未成年人检察部门、公安等沟通,争取早期干预。

强化亲子沟通与心理支持:建议每日安排固定时间与孩子交流,关注其情绪变化与心理需求。若发现孩子有焦虑、抑郁或行为异常,可及时寻求专业心理支持。
守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需要各方共同的努力。新的一年,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关注相关法律法规与政策动态,及时为大家带来普法解读。我们期待与学校、家庭及社会各界携手,共同为孩子们营造更安全、更健康的成长环境,护航每一个明亮的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