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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公开招聘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笔试公告
时间:2022-08-25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根据《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2022年劳动合同制检察辅助人员招聘公告》,结合疫情防控最新情况,现将笔试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领取准考证

  我院将于2022年8月29日前通过报名预留电话通知考生领取准考证等相关事宜。请考生按电话通知要求及时领取准考证,因考生预留的联系方式有误或不接听电话等原因联系不上的责任自负。

  二、笔试安排

  笔试时间定于2022年9月3日上午,笔试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三、疫情防控工作要求

  (一)考生分类管理

  本着对考生健康负责原则,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按以下两种情况对考生进行防控管理:

  1.正常参加考试:粤康码为绿码,有考前(以签到时间为准,下同)48小时内广东省内检测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电子、纸质同等效力,下同),现场测量体温正常(体温<37.3℃),且不存在下述不得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2.不得参加考试:

  ①正处于隔离治疗期的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隔离期未满的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以及其他正处于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

  ②考前7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的考生;

  ③粤康码为红码或黄码的考生;

  ④不能提供考前48小时内广东省内检测机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考生;

  ⑤现场测量体温不正常(体温≥37.3℃),在临时观察区适当休息后使用水银体温计再次测量体温仍然不正常的考生;

  ⑥其他不符合正常参加考试情况的考生。

  (二)考前准备事项

  1.通过粤康码申报健康状况。考生须提前7天注册粤康码,并自我监测有无发热、咳嗽、乏力等疑似症状。如果旅居史、接触史发生变化或出现相关症状,须及时在粤康码进行申报更新,有症状的到医疗机构及时就诊排查,排除新冠肺炎等重点传染病。

  2.考生须按要求提前准备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考生需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以上级别口罩。

  4.提前做好出行安排。

  (1) 所有考生考前非必要不参加聚集性活动。本省考生考前7天内非必要不出省,非必要不出所在地市。考生要提前了解广东省和茂名市的最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合理安排时间,落实核酸检测等健康管理措施。

  考前7天内有疫情发生地低风险区旅居史的考生,须完成三天两次(每次间隔24小时)核酸检测结果阴性后方可参加考试。

  注:①全国疫情风险等级查询(http://bmfw.www.gov.cn/yqfxdjcx/risk.html )

  ②各地疫情防控政策措施(http://www.gov.cn/zhuanti/2021yqfkgdzc/index.htm#/ )

  (2)考生应提前了解考点入口位置和前往路线。

  (3)考生在考点入场时,凭身份证、粤康码、行程码、考前48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随准考证一起发放)进行签到。

  (三)考试期间义务

  1.配合和服从防疫管理

  (1)所有考生在考点期间务必全程规范佩戴口罩,进行身份核验时须摘除口罩。

  (2)自觉配合完成检测流程后经规定通道前往考场,在规定区域活动。

  (3)考试期间如果有考生发热或其他疑似新冠肺炎症状,考生须配合工作人员引导,就近前往发热门诊或定点医院就诊。

  (4)考试结束,考生应尽快离场,不得无故逗留。

  2.关注身体状况

  考试期间考生出现发热(体温≥37.3℃)、咳嗽、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及时报告并自觉服从考务人员管理,由卫生防疫人员研判是否可继续参加考试。

  (四)有关要求

  1.考生应认真阅读疫情防控要求和《考生疫情防控承诺书》。

  2.考生不配合考试防疫工作、不如实报告健康状况,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信息,提供虚假防疫证明材料(信息)的,取消考试资格。造成不良后果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如因疫情形势变化影响笔试的,我院将及时发布相关公告及短信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并保持通讯畅通。

  4.咨询电话:0668-5522150。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

  2022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