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落实最高检、公安部《关于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进一步加强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继全市首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茂名市公安局电白分局成立后,1月26日下午,全市第二个“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在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成立。
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容慧辉,茂名滨海新区党工委委员、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党组书记、局长毛继军出席活动并共同揭牌。区检察院、滨海新区公安分局有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活动。
揭牌仪式结束后,与会人员参观了相关工作场所,联签了《茂名市电白区人民检察院 茂名市公安局滨海新区分局关于开展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的实施方案》,并召开座谈会。
会上,容慧辉检察长强调: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共识
高度重视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机制,着力构建规范高效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体系,持续提高检察监督和公安执法工作法治化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
二是更新理念,实现双赢多赢共赢
坚持“参与不干预、引导不主导、监督不失职、配合不越位”的原则,为公安机关依法及时高效开展侦查工作提供必要便利和保障,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滨海、法治滨海建设。
三是完善机制,确保协作配合高效
建立健全办案理念、办案协作、证据标准的传导机制,深入开展专业化监督制约、多元化协作配合、精准化信息共享要求,进一步规范执法司法行为,共同提升办案能力,形成打击犯罪合力。
四是总结经验,打造品牌亮点
要不断深化对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规律的认识和把握,既着眼于办公室本身的职能发挥,又着眼于检警工作整体发展,及时总结提炼经验做法,注重培育典型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