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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要闻
感谢你们没有让我继续“错”下去
时间:2022-04-0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检察官,我们这有一个社区矫正对象监控轨迹突然消失了,电话也无人接听……”近日,电白区检察院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接到电白区某司法所工作人员的电话。值班检察官肖彦接到报告后,立即将情况向院领导进行了汇报。区检察院第一时间联合区司法局成立联合工作组迅速介入调查。

    经调查,发现失联的社区矫正对象是陈某某,陈某某因犯诈骗罪被重庆市某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缓刑一年,于2021年4月29日在电白区某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2022年3月11日,陈某某通过手机完成报到后就再也联系不上了,而这天距离其矫正期满仅剩一个月。

  “眼看矫正期限就要满了,为什么要在这个时候失联?”这一反常举动让检察官心生疑惑。按照法律规定,如果陈某某失联1个月,陈某某将面临被撤销缓刑,重新收监执行。

  为了全面掌握情况,联合工作组迅速前往陈某某家开展走访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陈某某家属不愿告知陈某某的行踪,也未能提供任何有价值的信息和相关线索。

  对此,检察官肖彦从法理到人情,以及个人、家庭、社会等多个方面对陈某某家属进行开导,并说明陈某某失联行为的严重后果,希望家属帮助规劝陈某某尽快与工作人员取得联系。

  次日傍晚,传来了陈某某到司法所报到的消息。为进一步了解陈某某失联的原因及思想动态,检察官准备连夜走访。然而,陈某某却不肯接听电话,拒绝见工作组的工作人员。

  对此情况,检察官肖彦与工作组又来到陈某某家中,经过反复做陈某某家属的工作,陈某某终于出现在工作人员面前,主动说明“躲起来”的原因。

  原来,陈某某的朋友借用其车辆参与打架致人轻微伤,被害人通过车辆找到陈某某要求其赔偿损失,但其表示并未参与打架,借车时对车辆用途也并不知情,事后因担心被牵连,怕被“抓”,便将定位手机和个人手机全部关机,不敢与工作人员见面。

  在了解清楚情况后,检察官肖彦对陈某某进行了释法说理,并劝导其主动到派出所解决其车辆涉及的纠纷问题。后陈某某及时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并表示愿意与朋友一起和被害人协商解决,化解纠纷。

  针对此次事件,检察官对陈某某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陈某某也因自己的失联行为付出了代价——受到“警告”处罚。陈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十分后悔,并表示愿意接受处罚。

  “感谢你们及时把我找了回来,没有让我继续‘错’下去,没有造成更严重的法律后果。”陈某某向检察官肖彦和联合工作组表达了谢意,并表示以后一定会严格遵守社区矫正有关规定,认真接受改造,争取早日回归社会。